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,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《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》(请保存、备查)。
专业考试不合格者,不再另行通知,考生可通过河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。
九、 录取及复查
1.在山西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,其他招生省份使用所在省份专业术科统考(联考)成绩,成绩合格;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。
2.考生的政审和体检合格。
3.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,将专业成绩占60%和文化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4.新生入学后,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,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,将取消入学资格,清退回原籍。
招生咨询:0391—3987227、3987226(招生就业处);
0391—3986604、3986601(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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